
2017年6月1日起,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)实施。根据《规定》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现将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,包括互联网站80个、应用程序122个、论坛2个、公众账号1347个、其他服务形式1个,共计1552个服务项目。
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6年7月2日
一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(共80个)





二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(共122个)








三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(共2个)

四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(共1347个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五、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其他服务形式名单(共1个)
